巩义市总医院大峪沟卫生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HXZB】(略)2、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总医院大峪沟卫生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5、评审日期:**年**月4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1、预算金额:(略)(最高限价:(略))2、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2.1 采购内容:巩义市大峪沟卫生院血液透析设备采购,须提供货物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2.2 交货安装期:7天。2.3 质保期:整机质保1年2.4 质量要求:合格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服务期限结束。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三、中标情况中标人:(略)中标金额:(略)(其中:血液透析机(单泵机):(略);血液透析滤过机(双泵机):(略);血液透析用水处理机:(略))交货安装期:7天质保期:整机质保1年质量:合格四、评审专家名单雷宏昌、郭晓勇、罗琳、马继涛、张璐倩(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服务类标准(以中标金额为基数)计取,不足(略)的按(略)收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略)。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总医院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地点:(略)(东院区门诊楼)
2、定标日期:**年**月4日
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巩义市总医院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东区)**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