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全自动COD分析仪采购项目
成交公示
(略)受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的委托,就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全自动COD分析仪采购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将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全自动COD分析仪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JM-(略)
1.3项目地点:(略)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竞谈文件“第四章 采购清单及参数”(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包段
1.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1.8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1.9交货地点:(略)
1.**质保期:1年
1.**采购控制价:(略)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谈判日期:**年**月5日上午9:**时
谈判地点:(略)
三、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 | 注册地址 | 成交价 | 供货及安装期 | 质量要求 |
(略)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号C座7层1区** | (略) |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民权分局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本项目公吿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吿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吿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年**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