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QT(略)** |
|---|---|
| 项目名称 | (略)杨集镇尹庄村羊场建设过程中除自用外 产生的部分可利用建筑石料公告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方城县 |
| 挂牌价格 | **,(略)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将剩余拍卖成交价款(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和拍卖成交价款5%的佣金((略)账户)及时缴纳至指定账户上,否则按违约处理。 二、本次(略)杨集镇尹庄村羊场建设过程中除自用外产生的部分可利用建筑石料约**.**吨,以现状拍卖,拍卖成交,买受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1、本次拍(略)杨集镇尹庄村羊场建设过程中除自用外产生的部分可利用建筑石料; 2、拍卖标的物的范围和数量以《测量方量计算报告》和《评估报告》为准,不保证该标的物的规格及纯度,买受人严禁超范围和数量清理; 3、拍卖标的物的铲、装、运、卸等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应缴纳的税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装运完成之后,需自行进行植被恢复,恢复治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买受人应在拍卖标的物成交交付之日起**个日历天内将指定范围内标的物运输完毕,若逾期未清理完毕,委托人将终止合同,剩余标的物将不再由买受人处置,一切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6、若该拍卖标的物在拍卖之前有铲装及临时堆放费用,该费用由买受人与原项目建设施工方自行协商,(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7、拍卖标的物在铲、装、运、卸过程中若出现安全责任问题、纠纷及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和涉及附属物、道路通行等相关补偿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和解决,并自行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手续,(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8、竞买人报名前应提前进行现场勘查,充分了解当地和市场情况,并承诺自愿承担风险,(略)不承担任何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