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F**—**
2、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城市发展投资(控股)(略)**(略)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年**月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选取一家承销商,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招标人**年度“公司债”非公开发行主承销服务及债券存续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备案、市场询价、发行承销、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及其他债券存续期内的相关事宜。
2.合同履行期限:自投标人中标之日起至“公司债”发行及偿还完毕为止。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承销费率 | 单位 |
焦公资采购F**—**-1 | 焦作城市发展投资(控股)(略)**(略)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二次) | (略) | 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号 | 0.** | %/年 |
序号 | 内容 | 服务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焦作城市发展投资(控股)(略)**(略)债券主承销商选聘项目(二次)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魏坤涛、王建伟、任丽萍、王丽君、任俊杰(招标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定额收取:伍万元人民币,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以刷卡或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略)(大写:伍万元整)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最终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排序1(略),最终得分:**.**分;排序2(略),最终得分:**.**分;排序3(略),最终得分:**.**分;排序4(略),最终得分:**.**分;排序5(略),最终得分:**.**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焦作城市发展投资(控股)(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焦作市(略)
联系地址:(略)B座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高女士
电话:(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