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略)年产1万吨起重设备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略)年产1万吨起重设备配件项目 | 长垣市魏庄镇花园村铸造产业园巨人大道东侧2号 | (略) | (1)废气:制模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处理;熔炼、浇铸(消失模)废气先经袋式除尘器(TA**)处理,再经管道引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处理;浇铸(粘土砂)、混砂、落砂、旧砂处理、气割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处理;抛丸废气经自带袋式除尘器(TA**)处理;车间二次除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TA**)处理;废气最终全部通过1根**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应可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长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源经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后可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车间内设置一个**m2的一般固废暂存区,其中金属边角料回用于熔炼工序,炉渣、废砂、废钢丸、除尘灰、废包装材料、废涂料桶、泡沫边角料、废催化剂经收集后定期外售;设置一个**m2的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石棉、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
注:1、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查阅方式:可到长垣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查阅。
? ? ? ? 2.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略)“环保窗口”;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 ? ? ? ? ? ? ??(略)年产1万吨起重设备配件项目最终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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