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眼科超声乳化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四、评审日期:**年**月5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成交总金额(元) |
E(略)**D0(略)** | 眼科超声乳化仪、眼科超声乳化玻璃体切除一体机各1台 | 郑(略) | 郑州市管城区商城东路**号**号 | (略).** | (略).** |
E(略)**D0(略)** | 4K 高清影像系统 1台 | 截至递交时间不足三家,故流标 | |||
E(略)**D0(略)** | 超声青光眼治疗仪 1台 | 截至递交时间不足三家,故流标 | |||
E(略)**D0(略)** | 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1台 | (略) | 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号**层6号**室 | **.** | |
E(略)**D0(略)** | 多光谱皮肤镜图像处理工作站1台 | (略)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号创业中心办公楼**号 | **.** |
七、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卢红杰,张宏磊,于志友,温继康,张怀成(业主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号文件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略)(其中第一标包:(略),第四标包:(略),第五标包:(略))。
九、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年**月9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略):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 **年**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