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YD-**-**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保洁、水电、消防等服务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名,保洁员6名,消防设施操作员3名(需持有操作员证书),水电维修工1名(需持有电工中级证书以上或低压电工作业证书等相关证件)
3.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及院内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维修;消防设施检查检修、消防中控室值班、熟练操作消防控制设施、确保消防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等相关内容
4.预算金额:(略)。最高限价:(略)。
5.服务年限:两年,开始时间以双方实际合同生效日期为准。
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结果情况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法定代表人:张彤
服务年限:两年,开始时间以双方实际合同生效日期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四、评审专家名单:陈 潘、刘 亿、杨 柳;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略)人民币,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略)
地址:(略)C座**楼**室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