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三门峡高新区创智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EPC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三示工程(**)第**号、SGZ[**]**-GC**
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发布媒介:(略)同时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公开发布。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中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8)被责令停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近三年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现变更为“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不具有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项目的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近三年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2、原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略)**时**分至(略)**时**分。
现变更为:(略)**时**分至(略)**时**分
3、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时**分”
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时**分”
4、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涉及的“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略)**时**分”现变更为:“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略)**时**分”
5、招标文件中凡是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以此变更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变更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新下载答疑文件,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发布变更公告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四、联系方式:
(略):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