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
关于(略)年产**万张铝基覆铜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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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略)年产**万张铝基覆铜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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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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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产**万张铝基覆铜板建设项目 |
尉氏县建业路**号 |
(略) |
(略) |
该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措施投(略) |
1、废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硫酸储罐、祛油氧化硫酸雾经二级碱液吸收塔+**m高排气筒,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GB**-**)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绩效分级A级;祛油氧化烘干废气经**m 高排气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涉炉窑企业绩效分级A级;DMF 储罐、拌 胶、涂胶、涂胶后烘干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三级水吸收+除湿系统+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m高排气筒,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工业涂装行业绩效分级A级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工业涂装行业绩效分级A级;热压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m高排气筒,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表1涉锅炉企业绩效分级A级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治理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排放,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新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及新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排放标准要求;打磨、拉丝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4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进行管理。项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滤网、滤出物、废槽渣、废槽液、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间暂存,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严防二次污染。 ?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