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项目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清采磋商-**-**;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四、评审日期:**年**月9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包 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1 | 污水处理项目设备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略) | 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企业服务中心三楼 | (略)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翟志臣、卢红杰、郭庆军(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取。收取金额:(略)。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丰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
发 布 人:(略)
发布时间:(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