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淅川县G**线K**+**~K**+**段等4处灾害防治工程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阳市淅川县G**线K**+**~K**+**段等4处灾害防治工程
项目编号:E**(略)**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3日9:**分至(略)9:**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年**月3日**时**分- **年1月7日9时**分
2、原开标时间为:(略)9时**分
现变更为:**年1年7日9时**分
3、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9时**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年1月7日9时**分
4、原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8、根据豫交规(**)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本单位成员不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设组长,组长原则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本项目采用票决法定标。(1)票决法: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行使投票权,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人;没有中标候选人得票过半数的,可以剔除得票最少的中标候选人后再次投票,直至产生得票过半的确定为中标人。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2)定标因素参考价格因素、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投标方案、团队能力和水平及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定标会议在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三、投标人资格要求8、根据豫交规(**)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原招标文件有误,请各潜在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重新下载答疑澄清文件,以此次交易系统中本项目的答疑澄清文件为主,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序号 | 受理部门 | 受理渠道 |
1 | 招标人 (异议受理) | 招标人:淅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
2 | 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 监督部门:淅川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部门代码:1(略)**A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采用线上方式。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3、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异议前置程序: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日投诉时限。 5、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淅川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监督部门:淅川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略)
监管部门代码:1(略)**A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发布人:(略)
发布时间:**年** 月** 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