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BGZ[**]**-ZC**、灵宝竞磋采购-**-**
2、项目名称:东村村乡村集市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年**月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 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LBGZ[**]**-ZC** | 位于灵宝市焦村镇东村村北侧,主要建设内容为广场水泥混凝土压花、道路铺水泥砖、水池防水、沥青路面及其他维修改造灯、绿化等。 | (略) | 灵宝市新华路西段 | (略) | 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信息 |
1 | 东村村乡村集市建设项目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日历天 | 刘会菊 | 豫(略)0(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金铃(组长)、张宏民、杭润刚(甲方评标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为(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体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机构代码证:(略)MA**N3HG7L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机构: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略)
采 购 人: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 系 人:李先生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A座8楼
联系人:(略) (略)
**年**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