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全市系统生产经营用车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略)的委托,(略)全市系统生产经营用车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略)全市系统生产经营用车采购项目(二次)
1.2招标编号:PROJ(略)**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于(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略)洛阳市公司内网》网上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略)评标地点:(略)
评标委员会成员:李城安、邢晓轲、黄岩、周朝晖、刘洪民(业主评委)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投标报价:(略).(略)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车辆产品标准和行业标准
质保期:不低于5年或**万公里
第二中标候选人:洛阳(略)
投标报价:(略).(略)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车辆产品标准和行业标准
质保期:不低于3年或**万公里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的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略)洛阳市公司内网》上同时发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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