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现将(略)高端氨基酸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进行受理和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略)-(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公共参与情况 |
1 | (略)高端氨基酸研发项目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柏路**号3号楼9层 | (略) | (略) | 本项目总投资(略),租赁厂房面积**.**平方米,建设(略)高端氨基酸研发项目 | 一、废水:研发过程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然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双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三级排放标准和双桥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二、废气:实验研发过程废气废气采取全封万向集气罩/通风柜+“干式酸雾吸附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3#楼顶部排气筒(DA**,距离地面高度**m)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维护,提高集气效率等措施减轻影响。 三、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或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固废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西、南、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东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4类标准。 | 无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