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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GGL【**】**-**、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互联网医院系统功能提升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5、评审日期:(略)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为积极响应国家“互联网 医疗健康”政策号召,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拟通过数字化升级优化患者就医体验。本项目旨在构建微信小程序服务平台,重点实现以下功能:一人多档合并:解决患者多就诊卡导致的档案分散问题;在线图文咨询:突破地域限制,服务异地及偏远地区患者;医生名片系统:强化医患连接,提升医院品牌影响力。 | (略)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街道南昌路**号创展国际贵都1幢1-**号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1 |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互联网医院系统功能提升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签订验收报告之日起1年 | 符合国家及现行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张新敏、王小绪、谭波(采购人代表)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及国家发改办〔**〕**号、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的**%向代理机构支付费用(以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收费金额:(略)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地址:(略):马女士联系方式:(略)-(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陈女士联系方式:(略)-(略)邮箱:(略)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略):洛阳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监管部门联系人:(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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