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涧竞磋-**-**
2、项目名称:涧西区民政局涧西区**年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涧西政采磋商(**)**号-1 | 涧西区民政局涧西区**年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 (略) | 北京市丰台区百强大道**号楼**至**层2单元**-** | **.** | 元 | 评审总得分:**.** |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涧西区民政局涧西区**年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晓燕(组长)、丁进、丁晨(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6,(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版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电子版成交通知书须在洛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网上平台等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略):洛阳市涧西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涧西区民政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A区4楼A**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