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国内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等工作,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
招标编号:QSZBS(略)1
二、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公告日期:(略)
三、开标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评标日期:(略)
地点:(略)
四、成交信息
成交单位:(略)
成交价:大写:陆拾万捌仟元整,小写:¥(略)
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交货地点:(略)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略)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略)-(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略)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