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中心医院耳鼻喉设备配置项目第2标包(二次)废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商丘市中心医院耳鼻喉设备配置项目第2标包(二次)
2、招标编号:商政采〔**〕**号
3、项目编号:商财采磋-**-**
二、原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
原招标公告于(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磋商信息
1、磋商时间:(略)
2、磋商地点:(略)
3、磋商小组名单:韩知利、王伟、张超华(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废标的原因:
本项目于(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磋商公告;于(略)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磋商会,磋商小组评审结束,在审核评审报告阶段,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发现二次报价供应商不足3名,磋商小组在未满足法定供应商数量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组织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认为该项目评审结果无效。
发现上述问题后,采购人于(略)向商丘市财政局汇报:(略)磋商小组评审结束,在审查评审报告阶段,发现二次报价供应商不足3名,磋商小组在未满足法定供应商数量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组织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该项目评审结果无效。且于(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未发放。
采购人于(略)向商丘市财政局上报《关于商丘市中心医院耳鼻喉设备配置项目第2标包的情况说明》,商丘市财政局于**年**月1日出具《商丘市中心医院耳鼻喉设备购置项目第2标包(二次)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商财购监(**)5号),决定该项目评审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依据上述监督处理决定,采购人决定本项目予以废标。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商丘市中心医院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地 址:(略)
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略)
地 址:(略)
监督单位:商丘市财政局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略)-(略)
地 址:(略)
(略)
(略)
竞价报名与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s://ggzyjy.(略)/HNSQ/ContentController/content.do?id=8bc**ce-dec0-**-9e6d-f**b**&projectType=ZFCG&huanjie=RESULT_NOTICE¬iceType=RESULT_NOT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