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招标(**)** 号
2、项目名称:新安县第二高级中学食堂三楼委托经营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本次采购为新安县第二高级中学食堂三楼委托经营项目,该层设置**个档口。在校学生用餐人数约**人(具体以学生实际数量为准)。其中校方已提供餐桌餐椅,灯具,吊顶吊扇,排烟系统,明厨亮灶(安防系统)等基础装修及设施。中标经营方根据学校食堂相关经营标准,配备所满足经营的其余设施用具。新安县第二高级中学食堂三楼委托经营项目为师生提供早、中、晚三餐的餐饮服务,保障全校师生营养用餐。
米、面、油、肉、蛋、蔬菜、调料等(略)集(略)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学校指导,做好新安县第二高级中学三楼餐厅经营管理服务。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略)为在校师生提供早、中、晚三餐服务,师生就餐采用自主选餐、刷卡消费的方式。
(2)服务要求:符合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同时满足《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
(3)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经营期限满双方均无异议,视情况可续签合同1年,续签期限最长不超过2个年度,若服务质量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和考核,招标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三、中标情况
包号:新安政采招标(**)**号-1
中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评审总得分:**.**分
四、评审专家名单
简洁,丁进,张伟玲,刘大良,王延涛(招标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略),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可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验证相关信息。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与中标(成交)人签订采购合同(可在线签订)。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利用交易系统线上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并签盖法定代表人及单位电子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的电子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新安县教育体育局,监管部门联系人:(略),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信息
名 称:新安县第二高级中学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略)
地 址:(略)-1-**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