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东四环过金水东路及郑开城际铁路、北三环过高土山及景观绿化顶管工程所需钢筋混凝土管材料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略),采购代理机构为河(略),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比选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四环过金水东路及郑开城际铁路、北三环过高土山及景观绿化顶管工程所需钢筋混凝土管材料采购
2.2交货地点:(略)(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3采购内容和范围:采购本项目包含的各子工程所需的钢筋混凝土管材,规格包含DN**及DN**两种,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包含供货、包装运输(含保险),并提供相关资料及售后服务等,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使用种类及数量,使用数量据实结算。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交货期:每批次采购人发出送货通知后7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2.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全部完工。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以及图纸及采购文件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质保期:单个子工程自投入运行之日起满贰个完整采暖期。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可以为钢筋混凝土管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商。当为销售代理商时,需提供钢筋混凝土管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对其的唯一授权书,且授权后生产厂家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2.1供应商自**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略)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位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3.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略)9时**分起至(略)**时**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1),在获取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略) ,并电话告知。电子邮件主题及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名称”(略)收到资料后,向供应商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4.3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时**分。
5.2线下递交地址:(略)(郑东新区东风南路创业路交叉口绿地中心北塔**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略)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邮箱:(略)
采购代理机构:河(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邮箱:(略)
联系方式: (略)-(略)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略)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略)-(略)、 (略)
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