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的委托,就该(略)水域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年**月**(略)会议室进行了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已确定。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一、招标人:(略)
二、工程名称:(略)水域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三、代理机构:(略)
四、开标时间:(略)上午9时**分
五、开标地点:(略)
六、评标地点:(略)
七、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白色垃圾固定单价:(略)/车(4.5立方米压缩车/车)
水草垃圾固定单价:(略)/车(4.5立方米压缩车/车)
服务期:2年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白色垃圾固定单价:(略)/车(4.5立方米压缩车/车)
水草垃圾固定单价:(略)/车(4.5立方米压缩车/车)
服务期:2年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白色垃圾固定单价:(略)/车(4.5立方米压缩车/车)
水草垃圾固定单价:(略)/车(4.5立方米压缩车/车)
服务期:2年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八、公示期及相关事项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3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如有异议,可在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再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米路南)
联 系 人:孙女士、王先生、宁先生
电 话:(略)
邮 箱:(略)
监督单位:(略)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略)-**楼
联系人:(略) 帅
电 话:(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