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询比采购条件
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项目,采购人为洛(略),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略),采用询比采购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略)
2.2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最高限价):(略)。
2.3项目概况: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贯穿洛阳南北发展轴,覆盖城市北部、东南部主要客流走廊,衔接国家牡丹园、洛阳火车站、规划馆、博物馆、体育中心、龙门高铁站等客流集散点,联系老城区、西工区和洛龙区,加强了洛北老城区与洛南新城区的联系。线路起于国家牡丹园附近的二乔路站,止于伊洛路与龙门大道交叉路口的八里堂站,全长约**.**km,全为地下线,共设站**座(其中换乘站2座,分别为解放路站、市民之家站),除国花路站、纱厂路站和解放路站为地下三层车站外,其余车站均为地下二层车站,平均站间距1.**km。全线设控制中心1处,刘富村车辆段1座,主变电站2座(其中牡丹广场主变电站与1号线共用,刘富村车辆段内1座)。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km,车站**座,刘富村车辆段、控制中心、主变电站)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正式运营前的安全评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项目用户需求书》。
2.6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之日止。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3.2 业绩要求:响应人近年(合同签订时间在**年**月1日至询比申请截止时间前)至少具有1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在(略)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或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项目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②与响应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
3.4 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年**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或重大质量问题(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5 信用要求
(1)截至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略))”网站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略)/)”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https://credit.(略)/)”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未被列入“信用洛阳(https://xyly.(略)/)”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截至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略))”网站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略)/)”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响应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3.6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注:类似项目限于: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金额在(略)以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式运营前安全评估或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工作。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略)至**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洛阳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见附件1:采购平台操作手册。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响应人应将文件费转入以下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响应人名称+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同时将报名资料(详见附件2)的扫描件发至邮箱(略),发送资料后请电话告知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略))进行确认,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略)
开户行:(略)洛阳分行
账 号:(略)0(略)2
4.3响应人需通过《洛阳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转帐凭证后获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询比申请截止时间,下同)**年1月**日9时**分,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三川大道与伊洛路交叉口朝南刘富村车辆段洛(略)**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采购公告(略)官网》(https://(略)/)、《洛(略)网》(http://(略).cn/)上发布。
特别提醒各响应人: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1.洛阳市交通运输局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2.轨道集团纪检监察部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洛(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