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公安局涉案车辆拖车、代驾、保管服务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荥财磋商-**-**
2、采购项目名称:荥阳市公安局涉案车辆拖车、代驾、保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 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荥财磋商-**-**-1 | 主要是对涉案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暂扣车辆)进行拖车、代驾、保管的服务项目 | 荥阳市乔楼镇永利停车场 | 荥阳市乔楼镇中原路与塔山路交叉口西南角三力机械厂院内 | (略).**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荥阳市公安局涉案车辆拖车、代驾、保管服务项目 | 主要是对涉案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暂扣车辆)进行拖车、代驾、保管的服务项目 | 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 1年 | 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柏萍、李志强、柴荣红(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号)文规定的计费方式,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政府采购网》、《荥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人:荥阳市乔楼镇永利停车场,最终得分为**.**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荥阳市公安局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