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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略)预制构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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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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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预制构件生产项目 |
开封市杞县湖岗乡军张村 ? ? ? |
(略) |
(略) ? |
项目位于开封市杞县湖岗乡军张村,为预制构件生产项目,项目总投资(略),其中环保投资(略)。 |
1.废气。投料、落料粉尘、筒仓粉尘、搅拌粉尘废气引至“密闭管道收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表 1 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年修订版)》中通用涉 PM 企业的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车辆冲洗补水、喷淋降尘用水。喷淋降尘用水在车间内蒸发散失,不产生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和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3.噪声。四周厂界执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 2 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应全部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进行控制,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堆放,及时清运。项目产生的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号)要求进行贮存,收集后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 ? ? |
二、听证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杞县分局 ?行政审批服务股
联系电话:(略)-(略)
通讯地址:(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