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遂平县农业农村局
监理人(全称):(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年遂平县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略);
3.工程规模:工程覆盖面积2.**万亩;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投资约为(略)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四、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叁拾玖万伍仟元整((略)**.**
元)。
五、期限
1.监理期限:
同施工工期,以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六、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七、合同订立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
丰产路支行
账号:**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