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
2、采购项目名称:新郑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新郑市**年度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梨河镇黄甫蔡村四组村内道路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新财磋商采购-**-** | 新郑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新郑市**年度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梨河镇黄甫蔡村四组村内道路工程)项目 | (略) | 林州市桂林镇行政街1号 | **.** | 元 | 评审总得分:**.2 分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新郑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新郑市**年度中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梨河镇黄甫蔡村四组村内道路工程)项目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董红超 | 豫(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芳,徐露,沈玉宝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所述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孟先生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