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略)号】平顶山市司法局“司法行政业务(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系统(政务安全版)运行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平采磋商-**-**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司法局“司法行政业务(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系统(政务安全版)运行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平公资采(略)号-1 | 主要为平顶山市司法局“司法行政业务(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系统(政务安全版)运行服务、移动通讯及安全服务等内容。 | (略) | 石家庄青园街**号 | **.**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平顶山市司法局“司法行政业务(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系统(政务安全版)运行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系统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之日起2年。 | 符合本项目服务要求和国家现行的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
三、评审专家名单:张彪伟、魏文玺、冯东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规定,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略)为中标人,其他供应商未中标。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顶山市司法局
地 址:(略)
联系人:(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日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