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嵩县陆浑湖医养文旅产业融合示范项目(EPC)(二次)澄清公告
中环建(北京)(略)受河南(略)的委托,于(略)发布的河南嵩县陆浑湖医养文旅产业融合示范项目(EPC)(二次)招标公告,现发布澄清公告。
一、澄清内容:
1.原招标公告1.1“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略),其中:工程费用(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略)(其中土地费用(略)),基本预备费 (略)。”更改为:“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略),其中:工程费用(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略)(其中土地费用(略)),基本预备费 (略)。本项目依托嵩县陆浑湖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和文化资源优势,以践行新时代发展观为理念,加快文化旅游、康养 、乡村振兴、生态、公益等多行业的深度融合,推动产业向深度和广度空间拓展,打造洛阳嵩县全域旅游新亮点。成为洛阳市的标杆项目和区域名片,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总规划面积:**.2万平方米(**亩),包含文旅规划**.7万平方米(**亩)。美丽乡村**.5万平方米(**亩),田园风光面积**万平方米(包含猪猪乐园),绿地面积**.4万平方米;民宿面积7万平方米;商业占地面积8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酒店面积6.2万平方米,其中临湖酒店面积1.2万平方米、九洲酒店面积5万平方米;文化艺术面积**.5万平方米;文化艺术区5万平方米;文化剧场(含豫剧院)3万平方米。具体以评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
2.原招标公告1.6标段划分及标段内容中“一标段:河南嵩县陆浑湖医养文旅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医养部分(EPC)和标段内容”更改为;“一标段:河南嵩县陆浑湖医养文旅产业融合示范项目美丽乡村和民宿部分(EPC)”。
3.原招标公告1.6标段划分及标段内容中“二标段:河南嵩县陆浑湖医养文旅产业融合示范项目文旅部分(EPC)和标段内容”更改为“二标段:河南嵩县陆浑湖医养文旅产业融合示范项目田园风光、商业、酒店、文化艺术区和文化剧场部分(EPC)”。
4.原招标公告1.6标段划分及标段内容中“三标段:河南嵩县陆浑湖医养文旅产业融合示范项目职教部分(EPC)和标段内容”更改为“三标段:河南嵩县陆浑湖医养文旅产业融合示范项目文化艺术部分(EPC)”。
5.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