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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苏村乡10000亩元宝枫综合产业开发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河南-郑州 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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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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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宝市苏村乡**亩元宝枫综合产业开发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略),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宝市苏村乡**亩元宝枫综合产业开发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2项目编号:ZYZX-GC-**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项目概况:规划种植面积约**亩,每亩移植**株8-**年树龄元宝枫(总计约**万棵);配套建设智慧林业系统(含道路、沟渠管网、蓄水灌溉等基础设施,及天空地多维立体化监测传感平台、智能农机精准作业体系、智慧管理平台等智能化设施)

2.5建设地点:(略)

2.6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个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具体如下:

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移交、配合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养护服务等、总投资(略)。

2.7计划工期:**个月

2.8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只需施工单位提供);

3.2.2设计资质: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

3.3.2其他人员: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财务、税收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 **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提供投标人**年1月~**年**月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略)/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和规范的信用报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3.5.2 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拟派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函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需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人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

3.6.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3.6.3.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6.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被限制参与本次投标:

3.8.1 投标企业或个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8.2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8.3 在“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8.4 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略)至(略)**:**时前,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略)),选择V3.0新平台——供应商/投标人登录——项目报名中——参与投标——网上报名——供应商登记,投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完成供应商登记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线上购买,凭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略):**/),点击参与的项目——参与投标——标书费用缴纳(勾选支付标段后点击“支付”/“合并支付”,在线扫码支付)——招标文件下载(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注:招标文件费(略)、平台服务费(略)。(售后不退)

CA数字证书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请携带CA数字证书办理资料到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双子塔北塔**楼办理。

(2)线上办理:请将CA数字证书办理电子资料发送至客服QQ或企业微信,由客服人员指导办理。

注:CA数字证书线上办理需邮寄,请投标人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把握邮寄时间,以免影响投标活动。

(现场办理和线上办理CA数字证书所需资料网址:http://(略)/znfwzn/**.jhtml)。

(3)移动端办理:投标人仅需在手机上自行按照《移动扫码签章办理流程》完成相应的操作后,即办理成功并可立即使用。(流程操作网址:http://(略)/znfwzn/**.jhtml)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时间:(略)9时**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9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略),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新平台3.0登录入口”(http://(略):**/login.html)进入系统:我的项目——参与投标——网上投标,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enc格式) 到平台系统。上传时,系统提示 “上传成功”的方认定为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确保其完整、正确。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系统将自动拒绝。

3、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新平台3.0登录入口” (http://(略):**/login.html)进入系统,点击参与的项目——参与投标——开标大厅(点击“解密”,录入单位CA密码,在解密完成前请不要关闭解密界面),在规定的时间内(**分钟/标段)进行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等。

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联系方式:

(略)QQ:(略)**、(略)**、(略)**

客服电话:(略)-**(略)**(8:**-**:**)

CA办理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略):(略)

地址:(略)-1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4号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此公告信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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