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郭小寨村乡村环境整治及产业发展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受招标人的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郭小寨村乡村环境整治及产业发展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郑(略)
二、招标代理机构:(略)
三、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郭小寨村乡村环境整治及产业发展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
四、项目编号:TSGK-**-**
五、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项目经理:王献伟
注册证书编号:豫(略)**
投标报价:(略).(略)
计划工期:具备进场施工条件之日起**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项目经理:张风丽
注册证书编号:豫(略)**
投标报价:(略).(略)
计划工期:具备进场施工条件之日起**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项目经理:武久远
注册证书编号:豫(略)**
投标报价:(略).(略)
计划工期:具备进场施工条件之日起**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六、公示时间及发布媒体:
1、公示时间:**年**月6日至**年**月8日
2、本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略):郑(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绿地峰会天下)**楼**室
联系人:(略) 、段女士
联系电话:(略)-(略)
邮箱:(略)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