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要求,现就洛阳市**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事宜公告如下:
一、证书发放对象
在我市参加**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符合考试各项规定,并取得相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证书领取方式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考生,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证书领取地点登记后领取。证书不能代领或邮寄。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号令),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证书;对弄虚作假获得证书的,取消考试成绩和专业技术资格。
三、证书领取时间
**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集中领取时间为(略)至(略)(周一至周五上午9:**—**:**,下午1:**—5:**,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证书领取地点
市民之家(二楼D区)
地址:(略)
咨询电话:(略)-(略)
五、注意事项
证书发放是会计管理的一项日常工作,请非急需证书的考生,尽量延期错峰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