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龙区建德华府小区周边慢行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洛龙政采磋商(**)**号-1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略) |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火炬大厦一楼西区1-** | 1,**,**.**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龙区建德华府小区周边慢行系统改造工程项目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李晓燕 | 豫(略)0(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孙继民、兰涛、冀治光(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收费方式标准向成交供应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成交供应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领取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管部门:洛阳市洛龙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