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丰李街道办事处丰李街道东坡社区助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8月**日
5、评审日期:**年9月8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洛龙政采磋商(**)**号-1 | 洛阳市洛龙区丰李街道办事处丰李街道东坡社区助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 | (略) | 林州市开元街道卓越太阳城商业楼四楼 | 3,**,**.**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洛阳市洛龙区丰李街道办事处丰李街道东坡社区助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日历天 | 张小荣 | 豫(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继宗、张百涛、金志锋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收费方式标准向成交供应商计取。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本次采购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洛龙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洛龙区丰李街道办事处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