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Y**胶孙线改建工程二次(项目编号:A(略)**)于(略)至(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县)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上发布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内无异议。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标结果
1.中标人:(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略)**H
3.中标价:(略).(略)(大写:壹佰壹拾贰万贰仟叁佰贰拾玖元壹角)
4.项目经理:凌芳 证书编号:豫(略)**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6.工期:**日历天
二、公示媒介及时间
1、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安阳县)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2、公示时间:(略)-(略)
三、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四、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号令、九部委**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异议受理):
招标人:安阳县吕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略)
邮箱:(略)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安阳县交通运输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略)**XL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略)
邮箱:(略)
备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