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规划道路(江浙大道-运粮河北岸规划路)道路工程
定标暂停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虞城县规划道路(江浙大道-运粮河北岸规划路)道路工程
2、项目编号:虞财采招-**-**;招标编号:商工程〔**〕**号
3、项目代码:**-**(略)-**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招标控制价:(略).(略)(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略).** 元;规费:**.** 元;税金(增值税):**.**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费):(略);暂列金额:(略);专业工程暂估价:(略))。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暂停原因:
因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收到有关投标人提出的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现对本项目进行暂停,待异议处理完毕后将依法依规进行下阶段工作。
四、异议和投诉渠道
1、异议提出: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2、投诉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虞城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监督单位: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发布人:(略)
日期:**年** 月**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