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条件
郑州(略)(略)机械设备租赁服务联合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略)(略),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1项目名称:郑州(略)(略)机械设备租赁服务联合采购项目(二次)
2.2服务地点:(略)
2.3项目概况:为保证**年度郑州(略)(略)管养区域内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高效完成环卫保洁工作,确保管养范围内交通畅通,特组织开展郑州(略)(略)机械设备租赁服务联合采购。
2.4采购内容和范围:包含装载机、挖掘机、自吊车、高空作业车、叉车等日常车辆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包括车辆司机或设备操作员),具体拟租赁车型详见第六章-分项报价表。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
2.6车辆机械设备到场时间要求: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后6小时内到达使用项目指定地点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
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年1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金额不低于(略)的车辆、机械设备(车型须包含装载机或叉车或自吊车或高空作业车或挖掘机或吸污车或推土机)租赁业绩,须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金额等信息),仅计合同内符合要求的车辆、机械设备型号对应租赁金额;若为单价合同,合同金额不足以体现合同总价的,供应商另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正规发票复印件。提供上述扫描件材料不全或不能依据上述资料信息判定业绩指标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略)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位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3.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1获取时间
从(略)至(略)**时**分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1月4日**时**分(北京时间)。
5.2 线下递交 递交地址:(略)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略)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邮箱:(略)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略)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略)-(略)、(略)
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