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BGZ[**]**-ZC**、灵宝竞磋采购-**-**
2、项目名称:编制耕地过渡期处置方案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 |
LBGZ[**]**-ZC**-1 | 详见磋商文件 | (略)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寿丰街**号凯利国际中心B座9层**号 | **.**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编制耕地过渡期处置方案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符合国家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 自合同签订**日历天内完成 | 符合国家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茹钊(采购人代表)、曹鸽、马凤云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乙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缴纳,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略)
法定代表人:张宽
联系电话:(略)
机构代码证:(略)MA**LGWB**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略)-(略)
监督单位:中 共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人: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经开)航海东路**号商鼎大厦**、**号房间
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