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高堡乡人民政府**年度环卫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清采公开-**-**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四、评审日期:(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E(略)**D** | 负责高堡乡域内**国道、**省道公路界外所有垃圾清理,县乡道路**个行政村街道路面及两侧所有垃圾清理,高堡乡文化广场、各行政村文化广场的环卫清扫,实施过坑塘整治项目的唐庄、王庄、后王家、才古庄、北也城、樊堡、东吉村、英满城、西候、许家、时家庄、陶河等**个村坑塘周边的环卫清扫。 | (略) | 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双庙乡窑当村**号 | (略) |
七、评审专家名单:王猛、王全超、李瑞华、王国亮、王宏图(采购人代表)。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服务部分标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清。
收费金额:(略)。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清丰县高堡乡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3.监督单位:清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略)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