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的委托,就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成年保护中心设施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本次谈判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成年保护中心设施设备项目
2、交易项目编号:商政采〔**〕**号
3、采购项目编号:商示财竞谈-**-**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略)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略)
2、谈判地点:(略)
3、谈判小组名单:宋昊泽、沈东青、江超(采购人代表)
四、谈判结果
经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确认成交供应商如下:
成交供应商:(略)
成 交 价:(略) 大写:叁拾柒万肆仟陆佰元整
注册地址:(略)E区**-**室
五、主要成交标的
详见附件
六、否决供应商及原因
无
七、供应商最终报价情况
1、投标单位:(略);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评审价格:**(元)
2、投标单位:(略);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评审价格:**(元)
3、投标单位:(略);投标报价:**(元);最终报价:**(元);评审价格:**(元)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支付。
收费金额:(略)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质疑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略)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二、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2、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略) **室
联 系 人:葛女士
联系电话:(略)
3、监督机构: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略)
联系电话: (略)-(略)
(略)
(略)
竞价报名与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s://ggzyjy.(略)/HNSQ/ContentController/content.do?id=**f9d9a4-bd**-**b-a**-3af0eba**e0&projectType=ZFCG&huanjie=RESULT_NOTICE¬iceType=RESULT_NOT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