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灵宝市焦村镇和美乡村调研点位改造提升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LBGZ[**]**-ZC**;灵宝竞磋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年1月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LBGZ[**]**-ZC** | 灵宝市焦村镇和美乡村调研点位改造提升 | (略) |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开元大道怡馨年华东区一楼门面房南段** 号 | **.** | 万元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1 | 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灵宝市焦村镇和美乡村调研点位改造提升项目(二次)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耿兰峡(组长)、田丽萍、张书博(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为(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机构代码证:(略)MACU**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监督部门: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略)-(略)
监督部门:中共灵宝市焦村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 (略)
2. 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灵宝市焦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A1-**室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略)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