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粮食及物资储备库提升改造二期设计项目
-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HS-**CS-**
2、项目名称:杞县粮食及物资储备库提升改造二期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5、评审日期:**年1月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费率) | 单位 | 备注信息 |
CHS-** CS-** | 杞县粮食及物资储备库提升改造二期设计 | (略) | (略)(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0.** | % | 评审总得分:**.**分 |
序号 | 名称 | 质量要求 | 服务期 | 项目负责人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杞县粮食及物资储备库提升改造二期设计项目 |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 **日历天 | 郭婵姣 | 一级注册建筑师(略)** |
三、评审专家名单
1、评委组长:李景梅
2、其他评委成员:张坚强、朱士红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河南省招标代理收费指导》意见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重要文件栏中有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略)
地址:(略)●尚城B9号楼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河(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内部监督
(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