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单一采购-**-9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域社会治理数字化平台与警综平台对接及“平安建设”版块建设升级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年1月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信财单一采购-**-9 | 信阳市域社会治理数字化平台与警综平台对接及“平安建设”版块建设升级项目,主要内容为数据对接任务开发、“平安建设”版块建设、智能办理应用、一案一码、事项对接关联映射等内容 | (略) | 河南省信阳市南湾湖风景区新七大道北信阳榕基软件园1号楼 | (略) | 元 | 评审价格:(略)元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信阳市域社会治理数字化平台与警综平台对接及“平安建设”版块建设升级项目 | 信阳市域社会治理数字化平台与警综平台对接及“平安建设”版块建设升级项目,主要内容为数据对接任务开发、“平安建设”版块建设、智能办理应用、一案一码、事项对接关联映射等内容 | 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 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谋攻、匡效功、张志勤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向中标单位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信阳市域社会治理数字化平台》属信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定制开发的综合性系统平台,供应商为:(略)。依据中政委〔**〕**号文件、豫政法发〔**〕4号文件和平安建设版块建设升级系统方案的功能模块需求,原平台的技术架构所涉及的8项知识产权和软件著作证书均(略)。2、为保证系统平台升级后的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且同时减少重复建设的资金浪费。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综上所述,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信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