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内容及规模: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位于岷江路以南、嘉陵江路以北、华山路以西、天山路以东;项目估算总投资(略),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配套商业、地下车库、园区景观绿化及其他附属配套用房等;以实际为准;
2、采购内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凤冠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委托代建包含:根据委托人建设计划,依法组织工程施工、监理、设备材料及工程相关咨询服务等招标采购及相关合同的洽谈签订;办理施工许可证、消防等手续;相关单位履约的监督管理;组织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建设档案移交、工程保修等。
四、评审专家名单:炎倩(工程管理)、李红(工程管理)、石珉(工程管理)、赵文敢(采购人代表)、李丽(公共经济服务)
收费标准:参照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略),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缴纳。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