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1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1 | (略) | 年产刀刮布**吨及刀刮布水带**万米项目 | **年1月9日 | 内环建表〔**〕1号 |
2 | (略) | 年产**套电力设备生产项目二期工程 | **年1月9日 | 内环建表〔**〕2号 |
3 | (略) | 农产品烘干加工项目 | **年1月9日 | 内环建表〔**〕4号 |
4 | 安阳(略) | 年5万吨废玻璃加工再利用项目 | **年1月9日 | 内环建表〔**〕5号 |
5 | (略) | 年产**吨烤麸干制品项目 | **年1月9日 | 内环建表〔**〕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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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略)-(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5?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