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
二、项目内容:羊山淮滨浉河安检X光机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4) 具有良好的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法人,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5)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有与本次谈判内容相关业务;
(6) 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7) 投标人提供本次所投产品能与现有安检门联合使用的承诺函;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制、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谈判;
(9)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来我院报名)。
五、报名时间 :**年1月**日至1月**日**:**止(逾期不候)。
六、报名地点:(略)
七、联系人及电话:(略)--(略)、(略)
八、资格审查及标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