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渠东路项目物业管理及绿化管养服务(项目名称)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略),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
2.1项目名称:(略)渠东路项目物业管理及绿化管养服务
2.2服务地点:(略)
2.3项目概况:渠东路生态停车场是郑州公用集团打造的首个生态停车场,坐落于东风渠滨河公园沿线,南起北三环,北至三全路,长约2.1km,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布置停车位**个(其中**个充电车位),配套建设“光、储、充、放一体化”新能源充电站一座。
2.4采购内容和范围:负责渠东路生态停车场场内垃圾等清扫清运,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清洁及绿化管养等,具体内容详情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2.5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服务质量要求:依据合同约定服务内容要求,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物业管理或绿化养护类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等信息)。若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或不清晰导致评审小组无法准确判定,该业绩将可能不被认定。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供应商自**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3.2被郑州(略)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3.3.3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单位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天眼查”网站查询所有响应供应商的关联关系,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3.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否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供应商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审小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从**年1月**日9时**分起至**年1月**日**时分止(北京时间)。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1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5.2 线下递交 递交地址:(略)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略)门户网站上发布。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李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邮箱:(略)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略)采购管理部
联系方式:(略)-(略)、(略)
**年1月**日
相关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