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智慧招生一体化服务系统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FYDLHZ-**-**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智慧招生一体化服务系统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8日
5、开标日期:**年1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FYDLHZ-**-** | 本项目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智慧招生一体化服务系统拟采购内容为招生助手、录取学生、招生计划、数据导入、电子档案等(具体参数与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略) |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号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室 | **.** | 元 |
序号 | 名称 | 验收标准 | 合同履行期限 | ||
1 | 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智慧招生一体化服务系统项目 |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
三、评审专家名单
蔡振伟、张素青、李飞、马莉、司力鸣(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的规定计收,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略)。
五、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示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
联系地址:(略)B座**楼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
日期:**年1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