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的委托,就商丘市梁园区锦华社区(范庄)一期北区供配电新建工程设备暂估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梁园区锦华社区(范庄)一期北区供配电新建工程设备暂估价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HLGC-SQ[**]-**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控制价:(略).(略)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略)上午9时**分
2、评审地点:(略) 玫瑰园】1号楼,中良国际酒店会议室**楼
3、评审委员会名单:张悟愚、赵昆、王致远、宋昊泽、张亚茹
四、评审结果
(略)确认中标人如下:
中标人:(略)
成交价:(略).(略) 大写:柒佰叁拾柒万壹仟玖佰叁拾柒元整
注册地址:(略)A区1-3号
五、主要成交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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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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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商丘市梁园区锦华社区(范庄)一期北区供配电新建工程设备暂估价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交货期:**日历天 质保期:2年 交货地点:(略) |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1、投标单位:(略);最终得分:**.**分
2、投标单位:(略);最终得分:**.**分
3、投标单位:(略);最终得分:**.**分;
4、投标单位:(略);最终得分:**.**分;
八、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地址:(略)(郑东)金水东路**号2号楼**层**号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