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BGZ[**]**-ZC**
2、项目名称:灵宝雅园项目(一期)自来水设施提升一体化工程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1月3日
5、评审日期:**年1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LBGZ[**]**-ZC** | 灵宝雅园项目(一期)自来水设施提升一体化工程二次。包含给水泵房自来水设施提升一体化设备系统工程设备供应、施工安装、调试及调试所发生的水电费、基础预埋件、设备到生活水泵房配电箱(编号:CK-B1AT-SHB)之间的配管配线、竣工验收(含全套深化设计图纸)、操作培训、成品保护、售后服务及完成与当地水务部门对接协调最终通水供水等工作。 | (略)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2号工业路路北 | **.7 | 万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万元) | |
1 | 灵宝雅园项目(一期)自来水设施提升一体化工程二次 | 青岛三利 | SLBW**-**-2-P | 1 | **.7 |
三、评审专家名单:
任慧娟、卢宏达(组长)、田永刚(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件中,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计取。本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略)。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项目联系事宜
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监督单位:灵(略)
联系方式:(略)-(略)
3、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B座**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