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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洛直政采招标(**)**-1号-**、项目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集中配送供应商招标遴选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5、评审日期:(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本项目为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集中配送供应商招标遴选项目,共一个包。为进一步规范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的配送工作,提高配送效率、明晰配送责任,保证配送质量,结合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的使用情况,决定面向社会遴选一家中药饮片供应商,负责洛阳市妇幼保健院未实行带量采购的中药饮片的配送工作;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年版)》《河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年版)《河南省中药材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可以继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洛直政采招标(**)**-1号-1 |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集中配送供应商招标遴选项目(二次) | (略) | 洛阳空港产业集聚区龙翔西路1号(孟津县麻屯镇卢村) | (略)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质量标准 | 服务期 |
1 | 洛阳市妇幼保健院中药饮片集中配送供应商招标遴选项目(二次) | 本项目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相关伴随服务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年版)》《河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年版)《河南省中药材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可以继续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
四、评审专家名单蔡美丽(组长)、杨芳、侯林峰、王伟浩、黄晓燕(采购人代表)。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号、发改办价格【**】**号及发改价格【**】**号文件标准的**%向代理机构支付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2、收费金额:(略)六、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为单价报价,结算金额按照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单价及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中标情况所列中标金额为中标人报价明细表内所报总价。2、评标地点:(略),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4、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5、监督单位及联系方式:(略):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管部门联系人:(略):(略)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市妇幼保健院地址:(略):马女士联系方式:(略)-(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地址:(略):代女士联系方式:(略)-(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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